各二級學院🥏🤱🏼:
為落實國務院👽、上海市關於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文件精神,進一步提升我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隊伍水平,總結經驗🏊🏻,激勵先進✸,樹立典型,更好地調動和激勵我校就業工作隊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現決定開展評選“2022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🦢、就業工作先進個人”📐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🈂️:
一、評選對象
1.“就業工作先進集體”的評選對象為在2022屆畢業生就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二級學院或工作團隊(科室、教研室、研究所等)👘。
2.“就業工作先進個人”的評選對象為從事2022屆畢業生就業工作或促進我校就業工作成績突出,成功推薦2022屆畢業生就業的本校教職工👉🏼。
二🕕、評選名額
1.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2個
2.就業工作先進個人 10名
三、評選條件
(一)就業工作先進集體
1.能夠結合學院實際⛹🏽♂️,工作措施有效,高效高質量完成各項畢業生事務工作,畢業生就業滿意度較高,學院畢業生總體就業情況達到預期目標。
2.就業工作有特色的🧑🏿🔧,例如在開展學生職業生涯規劃,提高學生就業意識🙎🏻♀️、就業能力🏌🏻♂️,推進畢業生基層就業等方面成效顯著。
(二)就業工作先進個人
1.熟悉並積極貫徹畢業生就業工作相關方針🪲、政策,能夠積極開展大學生職業規劃教育和就業指導🚵🏻♀️🌧,效果明顯👨🎓。
2.積極拓展就業市場🥻,推薦畢業生就業😵💫,為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做好溝通和服務工作,成功推薦就業的數量和質量較高,或所指導畢業生升學數量和質量較高,或所帶專業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較高。
3.工作入職滿一年及以上。
四、工作安排
1.申報者下載相應申報表(詳見附件),填寫後於10月25日前提交至所在二級學院。
2.各二級學院初審後於10月31日16:00前將材料(一式兩份,A4紙打印)匯總至臨港校區學術樓118室就業指導中心高老師處🎡,電子表格發至:suepjy@126.com。
3.就業工作先進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評審會議👵🏽,投票產生2022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、就業工作先進個人⚓️。
4.經學校表彰獎勵工作委員會審核後,報校長辦公會審批,並在網上公示,公示無異議後🤴🏽,將正式發文公布🦸🏻♀️。
5.對評選出的2022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、就業工作先進個人擇時進行表彰。
學生工作部(處)🐪、研究生工作部
2022年10月20日